印尼专利、商标及线上知识产权执法制度迎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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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专利、商标及线上知识产权执法制度迎来更新

发布时间:2026-07-07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印度尼西亚发布了关于专利、商标以及在电子系统中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执法的新法规,对其知识产权框架进行了多项重要更新。这些法规反映了印度尼西亚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简化行政程序以及加强数字时代保护与执法机制的努力。

新法规包括:2026年第6号关于专利申请的司法部长条例(以下简称“2026年第6号司法部长条例”)、2026年第5号关于商标注册的司法部长条例(以下简称“2026年第5号司法部长条例”),以及2025年第47号关于处理电子系统中知识产权侵权报告的司法部长条例(以下简称“2025年第47号司法部长条例”)。

扩大的专利保护范围与新的申请要求

2026年第6号司法部长条例自2026年2月23日起生效,取代了此前2018年第38号司法部长条例(经2021年第13号司法部长条例修订)下的专利申请规定。

最重要的变化之一是,该条例将专利程序与2024年《专利法》修订案所引入的扩大后的可专利客体范围保持一致。印度尼西亚的专利保护现在不仅可以延及产品、工艺和改进方案,还可以延及系统、方法和用途。这有可能拓宽有资格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类型,尤其是在技术驱动型领域。

该条例还引入了专利申请的快速公告程序,以加快专利审查中的部分环节。

另一项值得注意的变化涉及权利要求超项附加费。此前,申请人可以将超出10项权利要求以外的权利要求费用推迟到请求实质审查的截止日(自申请日起最长可达36个月)再行缴纳。根据2026年第6号司法部长条例,超项费现在必须在提交申请时缴纳,并且缴纳该费用已成为获得申请日的一项条件。这一变化可能会影响专利申请人提交申请的策略以及成本规划。

在该条例生效日期之前提交且仍在审查中的专利申请,将继续按照旧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更快捷的商标行政程序

2026年第5号司法部长条例同样自2026年2月23日起生效,取代了此前2016年第67号司法部长条例(经2021年第12号司法部长条例修订)下的商标注册规定。

该条例为若干商标行政程序引入了更快的办理时限。这些时限包括:

出具商标注册申请的官方引证意见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

商标续展备案登记从2个月缩短至4个工作日;以及出具续展证书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该条例还为商标申请引入了额外的文件要求。申请人现在必须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而法人实体申请人则必须提交证明该实体设立及其任何修订的文件。

在生效日期之前提交且仍在审查中的商标申请,将继续按照旧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更广泛的线上知识产权执法机制

2025年第47号司法部长条例引入了一个更广泛的机制,用于处理发生在电子系统中的知识产权侵权报告。

该条例允许知识产权权利人向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总局提交侵权投诉。重要的是,该条例将所涵盖的权利范围从版权及相关权扩大到了包括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社区知识产权。

这相较于2015年法律与人权部(现为司法部)、通信与信息部(现为通信与数字事务部)关于线上版权侵权执法的联合条例(该联合条例仅限适用于版权及相关权),是一次显著的扩展。

根据新的框架,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总局(隶属司法部)可以与通信与数字事务部协调,对电子系统中的侵权内容进行封锁或限制访问。

要点总结

这些新法规表明,印度尼西亚在适应技术和商业发展的同时,持续努力提升其知识产权体系的效率与有效性。

对于专利申请人而言,更广泛的可专利客体范围和修订后的申请要求,可能需要对申请策略和预算安排进行调整。商标权利人可能会受益于更快速的行政处理,但新的文件要求可能需要更仔细的准备。

2025年第47号司法部长条例通过创建一个更广泛的行政机制来处理跨多个类别的知识产权权利的线上侵权行为,标志着印度尼西亚数字知识产权执法框架的一项重要发展。(编译自www.monda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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